德恒探索
  • 2026-09-03

    新《海商法》下到港无人提货的费用承担:以托运人类型与收货人视角的责任划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简称“新《海商法》”),其第九十三条对“到港无人提货”的费用承担规则作出实质性重构:责任主体由1992年《海商法》确立的“收货人”变更为“托运人”,并增设承运人的及时通知义务与收货人例外条款,确立“托运人首责、收货人例外”的基本格局。但新法中的“托运人”实为统称,在FOB、CIF等不同贸易术语下,契约托运人与实际托运人的身份往往分离,二者的责任边界截然不同;而收货人是否构成担责例外,

  • 2026-04-30

    革故鼎新,行稳致远——《海商法》修订要点解读

    2025 年 10 月 2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于 2026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新法聚焦统一内外航运规则、平衡船货双方权益、护航数字航运发展、筑牢绿色航运底线四大核心,系统性回应了三十年来航运实践的痛点、难点与新问题,对航运、保险和贸易等领域将产生深远且长期的影响。现作解读如下。

  • 2025-01-23

    2024年度回顾——研究篇

    2024年度回顾——研究篇

  • 2021-09-08

    船舶触碰通航水域路桥事故的索赔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内河航运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约12.77万公里,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我国也是桥梁大国,截至2018年,我国公路桥梁总量已达83.3万座,总长度达5.2万公里,仅在长江经济带覆盖的长江江段上就已经建起桥梁216座。在经济社会生机勃勃的发展中,作为交通运输重要设施,这些桥梁发挥了支撑作用。

  • 2020-07-09

    浅析“符合买卖合同的目的”——全球最大海上风电项目合同纠纷案简介

    2016年10月7日,英国技术及建设工程法院(Technology and Construction Court,简称TCC)就原告Fluor Limited(以下简称“Fluor”)与被告上海振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PMC”)之间的海上风电项目供货合同违约纠纷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ZPMC交付的单桩和过渡件不满足“符合目的(Fitness for Purpose)”的要求,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英国法律下,关于如何理解货物要符合

  • 2020-05-20

    正确对待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及其消极要件

    作为我国物权法体系下的留置权之一,运输合同留置权在众多法律之中都有规定。例如,《担保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海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滞期费和承运人为货物垫付的必要费用以及应当向承运人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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