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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指南·股权转让的100个风险点》已上线威科,欢迎查阅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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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市场的经济的发展,股权已逐步成为社会财富的重要法律表现形式。由于股权流转并不导致公司正常经营的中断,同时有利于受让方以低成本和高效率的方式进入公司等特性,正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的青睐。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2014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发出的号召。为了寻求更好的发展、实现自己的梦想,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主创业或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参与到公司的经营中去。“人无股权不富、得股权者得天下”已深入人心。


然而,尽管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已有规定,但现行立法的规定仍处于较为原则的层面,同时股权转让的诸多规定也是散见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院纪要抑或地方司法性意见之中,且各规定应如何链接、适用,尚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这就导致在股权转让领域,仍存在大量风险点模糊不清的问题,以致许多投资者即使有投资的想法,也往往苦于寻找不到准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己方的典型判例及裁判观点以形成内心确信,而面临“风险点究竟在哪”的问题。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作者基于常年从事股权争议领域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经验,认识到法律依据和典型判例结合的重要性,也深知从大量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找到准确依据的困难。故为方便广大法律工作者更好的查阅、学习、研究股权转让纠纷中的常见风险问题,精心编著本实务指南。


目录


第一章 一般问题

1. 股权转让合同的性质及效力认定

2. 意向协议的效力认定原则

3. 明股实债的区分标准与认定原则

4. 股权转让与增资关系的区分

5. 无偿转让股权与赠与的区别

6. 股东会纪要能否认定为股权转让协议

7. 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先后进行两次股权转让的关系认定

8. 当事人签订多份协议对法律关系性质产生争议时股权转让关系认定

9. 股权转让中的欺诈行为

10. 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视为财产混同

11. 一人有限公司转让其股权须经自然人股东书面签字同意

12. 违反级别管辖的约定并非当然无效


第二章 合同效力


第一节 一般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13. 不应将合同义务认定为限制合同生效的条件

14. 股权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生效

15. 转让方不需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的合同条款无效

16. 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不得超过二年

17. 公司章程可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下对股权转让进行限制

18. 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股权自由转让原则的无效

19. 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债权协议无效

20. 公务员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21. 自然人股东继承人在公司章程无另有规定时可继承股东资格

22. 缺少夫妻一方签字的共有股权转让并非一律无效

23. 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 股权转让协议载明的当事人未签署协议时协议效力的认定

25. 约定代偿公司债务是受让股权对价的一部分的股权转让合同条款有效


第二节 涉土地使用权、矿产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26. 不能以转让房地产公司全部股权是变相转让土地使用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27. 未涉及探矿权人变更的转让协议属于股权转让

28. 涉及探矿权的股权转让约定未履行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不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三节 股权转让黑白合同效力认定

29. 阴阳合同场合下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依据

30. 登记备案的转让协议欠缺真实合意时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31. 掩盖股权转让实际价格用于备案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第四节 代持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

32. 实际出资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转让其股权

33. 公司明知名义股东擅自处分代持股权仍为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节 股权转让缔约过失责任

34. 承担报批义务方不履行报批义务致合同未生效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5. 缔约过失责任人应对善意相对人遭受的交易机会等间接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36. 股权转让合同不因转让人瑕疵出资而无效


第三章 优先购买权


第一节 法律规范性质

37.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同意权制度和优先购买权制度规范的性质

38. 受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第三人必须受股东优先购买权规范的约束


第二节 转让股东通知义务

39. 转让股东通知其他股东可以采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

40. 股权转让价款远低于征询函载明的价款时征询函不构成有效通知


第三节 同等条件 

41.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认定

42. 股东优先权的同等条件成就需以形成完整对价为前提


第四节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43. 股东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44. 股东优先购买权不能部分行使

4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46. 转让股东撤销对外转让股权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47. 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股东同意转让股权

48. 股权收购方不得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情势变更

49. 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50.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股东可依据协议主张违约金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中的一般问题 

51. 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订地不符的以约定签订地为准

52. 公司无权要求认缴期限未届满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承担出资义务

53. 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54. 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被宣告破产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继续履行

55. 重大利益的放弃应采取明示的方式

56. 先履行部分义务不构成对先履行抗辩权的放弃

57. 债权人可以对恶意转让股权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58. 公司股东可对转受让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59. 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处分公司资产

60. 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优先适用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


第二节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61. 不能直接依据公司资产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2. 不能以股东低价转让股权为由要求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3. 赠与条款作为有偿股权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股权转让的对价条款之一

64. 转让方移交公章及相关证照资料与否并不当然影响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65. 受让方对份额约定不明需共同承担付款责任


第三节 股权的善意取得

66. 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67. 受让方对受让股权是否存在权利负担未尽审查义务不适用善意取得

68. 不应以无处分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69.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无须征得配偶同意


第四节 股权置换、代持及回购

70. 股权置换协议部分条款不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71. 债权人有权依据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归属申请股权的强制执行

72. 实际出资人处分冒名登记在他人名下股权的行为有效

73. 股权转让方请求回购股权被驳回后可待条件成就时再次行使

74. 非因自身过错未能参加股东会的异议股东可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第五节 担保问题 

75. 公司为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76. 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流质条款无效

77. 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的股权转让属于股权让与担保

78. 为融资提供担保的转让方不丧失其股东权益


第六节 股权转让中的税费问题

79. 股权转让双方可就税费承担进行约定

80. 受让方不得将股权转让税费在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扣除


第五章 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不能因其违约行为而获益

82. 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对过高滞纳金进行调整

83. 违约金过低时可与损失赔偿金同时适用

84. 当事人申请调整违约金的权利不允许事先放弃

85. 适用定金罚则不考虑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

86. 股权转让双方不具有收取复息的权利

87. 根本违约方无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88. 资金占用损失与违约金可并用

89. 转让方违反承诺未履行如实披露义务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六章 合同终止


第一节 不予解除情形

90. 迟延履行期间国家政策变化不构成情势变更

91. 主要内容大部分得到履行的股权转让合同不能以一方违约为由要求解除

92. 合同解除条件需明确约定

93. 股权转让合同不适用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的规定

94. 解除合同还是继续履行只能择一行使


第二节 合同解除情形

95. 股权转让双方合同解除前进行的协商不构成阻却解除事由

96. 根本违约方在合同解除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解除

97. 守约方可以根本违约为由行使单方解除权

98. 守约方可在合理催告后解除合同

99. 合同约定的解除权可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100. 合同解除权须在合理期间内行使


特色


全面梳理,系统性强:本实务指南共分为6个章节,从具体包括股权转让中的一般问题、合同效力、优先购买权、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各个环节所涉及的股权转让风险点进行了介绍。本实务指南不仅具有“工具箱”的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等特点,而且操作性强,实用价值更大,内容直观、通俗易懂。


内容新颖,针对性强:本实务指南基于对股权转让领域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的检索和梳理,结合《九民纪要》、《民法典》就股权转让裁判适用修改的地方进行全新修订,并结合股权转让纠纷事务中的具体、疑难问题,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股权转让中的风险问题进行体系性拆分、整理,形成以问题为主导的的问题汇编,进而使本实务指南具有较大的实务参考和实践指引价值。


素材典型,权威性强:案例均从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上海等有代表性省份的法院近年来审结的数千件真实案件中精心筛选而来,案例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兼顾每个专题问题的体系性、全面性,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人民法院案例选》等权威出版物所登载的案例。


注重实务,实用性强:本实务指南立足于审判实务,案例均是对法院裁判的精细加工和提取,对于每一个案例,除了高度概括“案件基本信息”、“基本案情”、“裁判”之外,着重准确简明地提炼案例的核心裁判要点即“案例要旨”,同时就案例的延伸问题给予“评析意见”,帮助读者从细处入手,以真正发现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实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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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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