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泰国投资系列之五:泰国工业园内企业的运营

2021-06-24


微信图片_20210625094808.png


这是笔者关于在泰国设立企业系列的第五篇[1]。本篇将简要讨论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根据《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佛教纪元2522年(公元1979年)】所监管的区域内的企业的运营,包括初步程序、关键法规和激励措施。


一、了解关键监管机构:泰国工业园管理局和泰国工业园


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泰国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管理和组织特定地区的土地使用。在这方面,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在泰国建立和管理工业园,监管工业园内的经营者,并通过提供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以及对工业运营必不可少的其他服务来鼓励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泰国的工业园可由泰国工业园管理局自身、其合资企业或私人管理者经营、管理或提供设施,但泰国工业园管理局发布的法规仍应是泰国工业园的管辖法律。


二、工业园的类型


根据《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的规定,有两种类型的工业园,即一般工业区和泰国工业园管理局自由经营区。


三、《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项下的特权


《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项下的激励措施可分为以下两类:


1.非税收特权

非税收特权适用于泰国两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即一般工业区和泰国工业园管理局自由经营区)。这些特权包括外国控股公司拥有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管理区域(以下简称“IEAT区域”)内土地的权利、雇佣超过相关法律所允许数量的外国技术工人的权利、将资金汇往国外的权利。


2.税收特权

税收特权仅适用于泰国工业园管理局自由经营区,该区是一个指定区域,经营者在其中将获得生产过程或商业和建筑过程中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出口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豁免。


值得注意的是,在另一类工业园(即一般工业区)中经营,如果获得《BOI促进证书》,也可以获得《投资法》规定的税收特权(请参阅《泰国投系列之四:投资促进法》了解更多详情)。


四、IEAT区域的土地利用


关于IEAT区域的土地利用,经营者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在工业园租赁或分期购买现成工厂;或


在租赁或拥有所有权的土地上建设自己的工厂。


五、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的申请和流程


如果企业经营者符合城市规划法律、《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和环境法律的规定,并打算在IEAT区域内启动运营企业的流程,则应考虑以下关键批准。


1.《工业园企业经营用地许可证》(即IEAT 01/2表格)

《工业园企业经营用地许可证》或IEAT 01/2表格是在任何IEAT区域内运营企业的关键许可证。这可被视为IEAT区域内工厂的工厂许可证。在提交完整申请和支持文件后,申请过程通常需要大约30天。


授予批准时,泰国工业园管理局会向经营者发送批准通知,并要求经营者支付服务和许可费。通常,在工业园由泰国工业园管理局自行管理的情形下,经营者应在支付服务费和收到IEAT 01/2表格的同一天签署土地使用合同或土地租赁协议。在其他情况下(例如工业园由私人管理者管理的情形),程序可能因工业园的管理者而异。应注意的是,经营者必须在IEAT 01/2表格下发后的3年内在IEAT区域开始运营,除非免于遵守此要求。


2.在IEAT区域内拥有土地的批准(即适用外国控股公司的IEAT 15 Sor表格和适用泰国经营者的IEAT 15.2 Sor表格)

获授IEAT 01/2表格后,如果经营者在打算在IEAT区域内拥有土地,则必须在向土地部门登记土地转让之前提交拥有土地的批准申请。此项批准是必需的,与企业经营者的国籍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不购买土地而是从其他方租赁工厂的经营者来说,此项批准不是必要的。


3.《工业运营通知回执》(即IEAT 03/2表格)

在IEAT区域内开展经营前,经营者必须提交在工业区内工业运营的通知。提交后,如果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没有要求对机械或建筑物进行整改,则泰国工业园管理局将检查工厂及出具工业运营通知回执或IEAT 03/2表格。一般来说,该流程在经营者提交填好的通知后大约用时30天。然而,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这一流程可能花费比30天更长的时间。这是因为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的主管官员有权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命令经营者对其工序或建筑物进行整改,以确保经营者符合《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和安全条例。因此,为了确保开业顺利进行,在提交该通知前,经营者在建设新工厂或改建现有工厂时应密切监控其合规性,并提前规划好。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批准并非唯一所需的关键批准。经营者可能需要符合其他批准。这可能因企业类型和建设工厂的流程而异(例如,施工许可证或与危险物质有关的许可证)。因此,经营者应就取得相关批准进行详细规划,因为这些批准可能需要一些时间,这可能会导致经营时间线延误。


六、《外商经营企业法》【佛教纪元2542年(公元1999年)】下的许可


正如我们在第三篇《泰国投资系列之三:外商经营企业法》中所讨论的,外国控股公司在《外商经营企业法》下被视为外国人,并被限制从事某些商业活动。在工业园内设立企业的活动可豁免(取得)外国经营企业执照的要求。


在这方面,获得IEAT许可证的经营者有资格向商务部申请《外商经营证书》。商务部将在提交完整文件之日起30天内向该公司核发《外商经营证书》。但是,在实践中,《外商经营证书》的核发时间可能更短(即约14天)。


值得注意的是,豁免《外商经营企业法》限制的业务仅与每个IEAT许可证中明确规定的许可业务一致。因此,经营者在依赖《外商经营证书》时应当意识到这一豁免的范围是有限的。


《外商经营证书》在相关IEAT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七、不受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监管的工业园和工业区


还应注意的是,还有其他被称为工业园或工业区的工业区域,是不受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监管。在这方面,在这些区域内经营将无权享有上述《泰国工业园管理局法》规定的特权。因此,经营者必须仔细核实其计划在其中设立企业的工业园是否在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监管之下。这可以在泰国工业园管理局的网站上核实。


*截至2021年6月8日更新*


参考文献:

[1]本文编译于泰国律师事务所Chandler MHM《SERIES OF SETTING UP A BUSINESS IN THAILAND: INVESTMENT PROMOTIONS》一文(已获授权),作者为Nuanporn Wechsuwanarux(nuanporn.w@mhm-global.com)、Chotiwut Sukpradub(chotiwut.s@mhm-global.com)和Sirawan Fuengfoosin(sirawan.f@mhm-global.com)。


本文作者:

image.png



声明: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相关律师

  • 严敏

    合伙人

    电话:+86 20 3801 1266

    邮箱:yanmin8@dehenglaw.com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