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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用工行业新政梳理——“疏”与“导”的趋势

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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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2021年3月5日,我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推动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先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项政策均表明了国家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及对小微个体户的政策优惠,这对灵活用工行业而言,简直是“如沐春风”。


受新冠疫情影响,传统劳动法框架下形成的传统劳动关系固有的“稳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的弊端尤为凸显,无法调和结构性失业的矛盾,也无法满足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带来的新工作岗位的需求。而随着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新型灵活用工模式应运而生,由于其多元化的用工形态和高弹性的工作方式能够迎合劳动力市场需求,减轻就业压力,促进新经济业态的发展,受到了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


深读灵活用工行业相关政策,即会发现政府对待灵活用工这一新生事物上的“疏”与“导”的智慧:一方面意识到了灵活用工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意义,出台一系列文件鼓励、支持、引导其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也察觉到灵活用工市场野蛮生长下对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陆续出台系列监管措施。


一、“疏”:灵活用工行业的鼓励新政梳理


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与就业市场持续存在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相叠加的背景下,2020 年我国就业总体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众多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隐忧。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社保入税”“数字化监管”等政策正式执行使得企业的用工成本激增,多采用降低招聘人数乃至裁员的方式降低用工成本,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劳动者就业困境。


在此种背景下,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1186万人。此就业状况整体呈现的“稳中有进”状态,离不开灵活用工在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等方面发挥的作用。2020年至今,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愈加重视灵活用工在“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方面发挥的积极影响,纷纷出台灵活用工的利好政策,其中代表性政策详见下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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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的灵活用工利好政策主要从以下两个层面支持灵活用工行业的发展:


在宏观层面上,国家多次发文强调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共享用工平台、个体经营等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北京、广东等地方政府更是明确将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范畴,为灵工平台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与导向;


在实操层面上,可整体将各级政府的支持政策分为以下三类:第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国家提出要完善推动全国社保转移接续,地方也纷纷试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第二,提出贷款优惠与社保补贴政策。政府提出对依托平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贷款补贴政策、社保补贴政策,体现了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支持。第三,便利个体户注册。其中,海南省出台的《平台经济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首次将集群注册的概念运用于线上场景之中,且各级政府出台的关于简化个体登记等规范显现出政策趋向于向个体户模式方向的引导灵活用工发展。


二、“导”:灵活用工行业的监管新政梳理


在鼓励支持灵活用工行业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敏感的察觉到,由于我国灵活用工行业刚刚兴起,相关市场乱象丛生,实践中存在着税收征管、个人信息安全等诸多风险点,加之灵活用工行业基于平台海量用户下一步可能会增加诸如网络招聘、保险金融、征信业务等增值服务,相关法律制度、行业规范亟需完善,因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以期促进灵活用工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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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针对灵活用工行业的税收征管、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已通过诸如《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765号建议的答复》等给出了较明确的回应,且对于一些平台滥用委托代征问题各地税务局也采取了紧缩措施;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及系列国家标准可从侧面对灵工平台信息安全方面进行规制。此外,针对灵工平台可能开展的网络招聘、征信业务,亦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规制。


三、“疏而导之”:灵活用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秘籍


堵则溢,疏则顺;堵而抑之,不如疏而导之。基于灵活用工这种新就业形态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既有利于减轻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压力,增加就业人员收入,亦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促进即时配送、第三方物流、直播电商等新兴产业的规范发展,成为我国“稳就业,稳民生”的重要抓手。国家及各级政府愈加重视灵活用工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一方面,通过鼓励、包容、支持的系列政策积极推动灵活用工平台的发展,另一方面,又通过监督、管理措施来引导其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踩准灵活用工行业风口,利用好政策优势,在完善自身平台合规(即企业发展的核心生命曲线)的基础上,抓住基于灵活用工平台海量用户及数据而形成的网络招聘、征信服务等增值方向,即可实现在灵活用工领域内的可持续发展。


文中备注:

[1]表格中“基本信息”指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效力层级。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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