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恒探索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解读——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是与非(下)

2021-03-17


微信图片_20210318092757.png


承接《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解读——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是与非(上),笔者从网络招聘服务定义及适用主体、网络招聘服务准入、网络招聘服务规范、网络招聘监督管理以及违规行为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规定》进行了系统性地解读,笔者将以此为基础,结合集团内关联方具体的招聘模式及实践做法,进一步判断、分析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是否涵盖在《规定》之内。


一、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是否属于《规定》的规制范围?


(一)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模式


在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模式下,往往是由体内某一公司作为自营招聘平台的运营者,为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提供平台与求职者建立连接以促成聘用关系。


以腾讯招聘为例,其平台使用的是“Tencent.com”的子域名,而“Tencent.com”的备案主体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网站开发者及平台协议签署主体又为境外公司Tencent International Service Pte. Ltd.(腾讯国际服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而平台内发布的职位则大多指向境内各地的关联公司。


又如某灵活用工平台,其专门下设一子公司从事灵活用工招聘业务,基于平台用工企业的要求招聘合适的灵活用工人员,后由该等灵工人员系与平台自身或集团内其他关联公司本身建立合作关系,承揽平台自前述用工企业承揽的业务。具体如下图所示:


微信图片_20210318092803.png


(二)集团内关联方招聘属于《规定》的规制范围


根据《规定》,网络招聘服务是指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平台内经营、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服务方式,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的求职、招聘服务,因此,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并不属于“网络招聘服务”,主要考虑因素是用人单位通过自有网站进行自主招聘的行为,不属于中介服务行为,将由其他相关法律规范调整。


因此,判断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是否属于《规定》的规制范围,则需要判定在自营招聘平台运营主体及实际招聘主体非同一主体时,该等招聘平台提供的招聘、求职服务是否构成“中介服务行为”。


对此,笔者电话咨询了上海市、北京市及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其中除北京市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外,上海市及江苏省昆山市均答复若平台运营主体与实际招聘主体非同一主体,则该自营招聘平台需要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即构成“中介服务行为”。


综上,结合《规定》解读及实践咨询,笔者理解,集团内关联方招聘应当属于《规定》的适用范围,具体理由如下:


1. 资质要求

如上文所述,根据《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需要获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而这些资质并不允许擅自出借或挂靠。如《电信条例》规定,伪造、冒用、转让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编造在电信设备上标注的进网许可证编号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显然,《规定》以专章列示网络招聘平台的准入资质,意在打击无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三无”平台,而如果将自营招聘平台运营主体与实际招聘主体视为同一主体,则涉嫌资质挂靠,这显然与《规定》的制定初衷不符。


2. 税法要求

如认定集团内关联方招聘不属于《规定》的适用范围,对于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认定也将构成挑战。由此,集团内各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的界定将变得模糊,且极易发生扩大化解释;而关联关系的认定又关系到关联交易及合理定价的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如果将自营招聘平台主体与实际招聘主体均视为同一主体,则不利于主管税务部门认定为关联交易,关联公司之间自然也无需就关联交易作出合理定价,则最终可能带来税收流失,对于主管税务部门的税务合规监管也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将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排除在《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外,亦会给自营招聘平台带来税务合规风险。


二、结语


结合《规定》的解读及部分地方主管人社部门的电话咨询,笔者认为:基于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相关的资质在集团内部之间不得挂靠、借用,且将自营招聘平台运营主体与实际招聘主体视为同一主体不利于关联交易的认定,将带来税务合规相关法律风险,因而不应该将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排除在《规定》的规制范围之外。


这就为集团内关联方招聘戴上了“紧箍咒”,雇主直聘平台及灵活用工平台切不可披着自营招聘平台的外衣,内里做着为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第三方撮合招聘、求职服务,而应当对照《规定》及《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规定,遵守包括网络招聘求职信息规范、信息审查规范、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规范、收费规范及平台运营规范等在内的网络招聘服务规范,并接受主管人社部门的网络招聘监督管理,对目前暴露出的不合规行为尽快进行整改,以依法合规健康运营。


本文作者:

新建图片_副本.jpg

新建图片1.jpg


声明: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相关搜索

手机扫一扫

手机扫一扫
分享给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