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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师参与起草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发布

2022-05-25


德恒作为核心起草专家组成员单位的国家团体标准《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以下简称《标准》)于2022年5月23日经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批准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评价流程、评价指标等提供了全面、细致的规范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机构的核心起草专家组和司法机关、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律师事务所的专家等集体智慧的结晶。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程晓璐律师作为核心起草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团体标准的起草和讨论修改,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陈雄飞、贾辉、丁亮,德恒沈阳办公室主任黄晓行,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熊晓军,德恒西安西咸新区办公室合伙人宋欢、德恒济南办公室合伙人杨礼仲等多位德恒律师参与起草。


《标准》紧密围绕中小企业经营发展实际和合规建设现状,切实抓准中小企业合规建设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科学设计评价指标,兼具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未来《标准》的内容将通过评价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标准》的制定始终坚持把实际应用落实在全过程、各环节,其既适用于中小微企业自身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也适用于国家机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相关方面对中小微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发布后,寄希望应用于中小企业的上市合规、信贷融资、行政审批和资质认定等实务场景。


《标准》是中小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里程碑,它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完善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评价方法论,既符合中小企业当前发展阶段实际,同时也具备中小企业合规建设长远发展的前瞻指导意义,将切实促进中小企业的合规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护航中小企业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点击以下链接读取《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团体标准全文http://www.dehenglaw.com/ueditor/net/upload/file/20220526/6378916074582099133636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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